1、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贵府办发〔2013〕15号文件批复)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订适应保护区需要的管理规定和措施,采用科学方法,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环境进行有效管理。
(3)保护和发展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区内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
(4)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
(5)定期组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生态监测制度;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环境监测、科普宣传教育,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6)在不影响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扶持区内群众发展经济,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体系。
(7)承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管理构架及人员配置
江西阳际峰保护区成立于1996年,2004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1月,江西阳际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4月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阳际峰管理局下设办公室、社区事务管理科、科研宣教科、保护管理科、应急综治办以及上山、黄沙、饶源、桂港、天华山五个管理站,保护区管理局现有编制31名,在编人员27名,聘用管护人员26人,形成了完整的基层保护管理构架。
(1)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文秘、人事、信访、保密、统计、招商引资、后勤保障、内勤、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务采购、固定资产的添置及管理;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负责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的拟定、督查、考核;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及有关统计报表,编发工作信息;综合、协调各科室(站)的有关工作。
(2)社区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社区工作,引导和帮助社区群众发展经济,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建立社区共管体系及新农村建设;统一管理和监督区内各项经营活动,防止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负责文教卫生、文化旅游等工作。
(3)科研宣教科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科学研究和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干部职工教育等工作。
(4)保护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保护区管护网络的组建和区内保护站的管理;负责划线定界;负责区内自然植被资源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的管护以及林地和国土资源管理;对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保护设施进行管理;负责护林队伍管理、护林防火、林业行政处罚工作,以及查处乱伐、乱挖、乱烧、乱猎等违规行为。
(5)应急综治办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和任务落实;负责局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地质灾害等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各科室、管理站抓好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及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联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负责局交通、水利、气象水文等工作。
(6)各管理站工作职责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自然植被资源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的管护,对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保护设施进行管理;负责护林队伍管理、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森林资源管理、检查站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周边乡镇场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处理有关矛盾;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开展各项工作。
3、规章制度
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近8年的建设与发展,保护区已建设完成管理局—管理站—检查站三级保护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管理站工作主要职责、管理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程序、《日常巡护报告制度》《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保护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4、基础设施
阳际峰保护区管理局建立并完善了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监测、气象水文观测及科研中心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目前,科研监测用房、管理局业务用房及五个管理站建设已完成(其中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监控中心、展示馆、野生动植物标本馆),已建设完成界桩界碑警示标牌410块、新增界桩400个、道路巡护视频监控监测点15处、负氧离子监测点1处、维护巡护道路共70公里、巡护林道110公里,并建立了野生动物监测和大样地监测等一系列基础科研监测地,各项基础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